雲南高院
  打人法官被撤職
  據新華社電 28日,雲南高院對黎泰軍作出撤職處分的決定,從副處降為正科;其擔任的雲南高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撤銷,按照法定程序辦理。
  經雲南高院調查核實,今年4月7日20時13分許,黎泰軍駕駛私人轎車返回至其居住的昆明陽光果香小區,因車輛進入小區問題與值班保安譚明發生爭執,黎泰軍動手推打值班保安譚明,致其頭部受傷。4月21日,黎泰軍向譚明及小區物業、保安公司道歉,雙方達成和解。  (原標題:雲南高院
打人法官被撤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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