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發佈《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和下放58項行政審批項目,取消67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取消19項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將82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調整或明確為後置審批。
  根據目錄,取消行政審批項目包括: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審批,一級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認定等。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有:土地估價師資格,拍賣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註冊企業培訓師,金融理財師等;取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有:中國保健行業心理/營養保健師資格等。取消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含:文化部文化藝術科學優秀成果獎,保監會系統文明單位等。明確為後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除了設立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及其業務範圍審批,還有營利性醫療機構設置審批,食品生產許可,免稅商店設立審批等。
  國務院另外建議,取消和下放32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和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將7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中新  (原標題:國務院取消個人攜帶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境等58項行政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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